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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只因生活拮據,一男子假扮毒販手持玩具手槍,意圖搶劫他人錢財,最終不僅實現不了“發財夢”,還落得個鋃鐺入獄的下場。近日,福清法院審結一起持玩具槍冒充毒販實施搶劫的案件。 今年1月初,史某因手頭不寬裕,異想天開產生假扮毒販恐嚇搶劫路人的想法,并購買了一把塑料手槍(無彈夾、無法擊發),又攜帶一包面粉假裝成毒品用于實施犯罪。 案發當日21時許,史某在一酒吧門前停車場發現鄭某上車準備駕車離開,遂戴上口罩用塑料手槍冒充真槍對鄭某進行威脅,并出示用面粉假裝的毒品,謊稱自己是毒販,逼迫鄭某將車開往偏僻路段實施搶劫。 因鄭某未攜帶現金,史某又挾持鄭某駕車前往銀行ATM機取款,途中威脅鄭某不得報警,否則同伙會對鄭某實施報復。鄭某開車到某銀行ATM機取現3000元給史某后,史某讓鄭某開車將其送到某處下車。史某返回出租屋休息,于次日被民警抓獲。民警當場查扣史某搶劫使用的塑料假槍一支以及贓款3000元。史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 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史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數額達3000元,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最終,法院以搶劫罪依法判處史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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