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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是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高地、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場域和文明孕育的藍色搖籃。近年來,閩侯縣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以高質量黨建引領檢察履職,并積極響應福州市檢察院今年3月起部署開展的“海上福州 檢護蔚藍”專項行動,著力探索海洋生態保護、藍色經濟發展與海洋文化傳承協同并進的“閩侯路徑”,以法治之力守護八閩海洋文明的源頭活水。 文脈賡續 守護海洋文明之根 作為福建海洋文明的重要發祥地,曇石山文化遺址被譽為“福建海洋文化的搖籃”。閩侯縣檢察院深刻認識到該遺址保護傳承的極端重要性,創新“黨建+”融合模式,為文化遺產注入強大的法治生命力。 閩侯縣檢察院黨組將服務保障海洋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年度重點任務清單,與曇石山遺址博物館黨支部深入開展聯學共建活動20多次,將海洋生態整體性保護理念與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實踐無縫銜接,為曇石山遺址等珍貴古遺址撐起堅實的“法治傘”。2023年以來,針對轄區摩崖石刻保護現狀,該院啟動公益訴訟專項行動,向相關職能部門提出檢察建議3份,通過法律監督推動行政履職,讓石刻從“沉默的遺跡”變為“法律關注的文化主體”;聯合文物保護部門、屬地鎮政府召開協調會,推動建立“文物+檢察+屬地”協作機制。 為提升涉海洋文物案件辦理的專業化、精細化水平,閩侯縣檢察院與曇石山遺址博物館開展黨支部聯學共建,以曇石山文化遺址保護為切入點,探索海洋生態保護與文化遺產保護協同治理路徑。首創“高校+博物館+檢察”三維人才互聘機制,聘請高校教授和博物館研究員共8名為檢察機關專家咨詢庫成員,提升涉海案件辦理專業化水平;由檢察業務骨干兼任高校“實務導師”和博物館“法治顧問”,參與跨區域、跨學科課題研究項目,形成“專業人才反哺專業辦案、學術成果引領司法創新”的良性循環。 同時,閩侯縣檢察院充分利用博物館豐富的科普教育資源,精心打造線上線下融合的立體化、沉浸式普法宣傳矩陣;試點推行“檢察官講解日”制度,組織青年檢察干警兼職擔任曇石山博物館志愿講解員,在生動講述文物故事、歷史脈絡的過程中,巧妙融入海洋法治文化、文化遺產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等內容,讓觀眾在領略海洋文明魅力的同時,潛移默化地增強法治觀念和文物保護意識。該院還創新“閩劇+海洋+普法”新模式,以戲曲形式講解涉海文物保護案例,推動法治理念深入人心;2023年以來,積極開展“海洋法治文化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活動30多場次,受益人群超5000人。 向海圖強 厚植藍色經濟沃土 海洋經濟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藍色引擎”。閩侯縣檢察院深刻把握服務保障新質生產力發展的要求,聚焦涉海民營企業“急難愁盼”問題,精準施策,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閩侯縣檢察院問需于企,建立健全“檢察長+企業家”常態化聯絡機制,院領導帶隊主動“走出去”,深入福州恒達標本公司山海標本館、閩侯某海洋生物科技公司、重點水產養殖企業等涉海市場主體,開展“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等專項調研10多次。在恒達標本公司山海標本館,檢察官沉浸式參觀“藍眼淚”等特色海洋生物資源的科學化培育實驗室和產業化開發生產線,深入了解企業在將海洋資源優勢轉化為技術優勢、市場優勢過程中面臨的知識產權保護等法律需求。針對企業集中反映的海洋生物標本進出口法律風險識別、技術專利侵權界定與維權等10多個痛點、堵點問題,該院迅速組建由經濟犯罪檢察、公益訴訟檢察等業務骨干組成的“涉海企業專項法律服務小組”,提供“一企一策”式法律風險評估及指引10多次,舉辦專題法律講座8場。 同時,該院始終保持對侵害涉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的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合同詐騙、職務侵占等破壞市場秩序、侵害企業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2022年9月,在辦理張某某等人海上跨國走私凍品系列案中,該院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作用,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圍繞凍品來源、走私鏈條、涉案金額、食品安全風險等關鍵問題,提出補充偵查意見,引導偵查機關固定完善證據鏈條,最終成功打掉一個盤踞在閩江口海域的走私犯罪團伙,有效保障了涉海企業的合法權益,為企業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護航。 不僅如此,該院還深化拓展與閩侯縣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會(新階聯)的協作,在7家重點涉海民營企業設立民行聯絡點,搭建起“檢察+企業”與涉海企業之間的常態化溝通平臺,定期舉辦“法律問診”活動,及時收集企業訴求,協調解決用工糾紛、融資擔保等實際困難30多件。 碧水長青 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閩江是福建母親河,其水清岸綠是海洋生態文明的源頭保障。閩侯縣檢察院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系統治理、流域統籌”,凝聚多方合力,構建起水生態“全鏈條、立體化”司法保護網。 閩侯縣檢察院積極融入“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升級版,與閩侯縣公安、水利、生態環境等部門構建“信息共享、線索互通、聯合執法”的全流程協作機制。依托衛星遙感、無人機巡航、執法人員地面巡查等組成的“水陸空”立體化監測網絡,常態化開展“守護閩江母親河”公益訴訟專項巡查監督活動20多次。針對巡查中發現的工業污水超標排放、農業面源污染等突出問題,該院堅持“監督+支持”并重,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相關領域專家參與公開聽證會、圓桌會議18場次;精準制發訴前檢察建議12份,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成功推動重點排污企業投入資金,升級改造污水處理設施;促成拆除閩江沿岸非法畜禽養殖點、違規搭建物,清理違規網箱養殖等,有效削減入河入海污染負荷。 此外,該院還依托在閩江畔精心打造的“兩山一水”生態司法修復教育示范基地及塔礁洲濕地公園生態公益檢察保護基地,積極探索“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多元化生態修復路徑,聯合法院、林業、漁業等單位,創新構建“資金補償+增殖放流+勞務代償”的“三位一體”修復體系。2021年以來,通過辦理涉水生態環境資源案件,共督促涉案當事人繳納水生態修復賠償金及懲罰性賠償金累計170余萬元;在閩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組織開展“增殖放流、修復生態”活動7次,科學投放草魚、鰱魚、鳙魚等濾食性、土著魚苗共計25萬多尾;監督落實生態修復勞務代償項目3個,組織違法行為人參與河道清理、濕地植被補種等勞動。同時,聚焦閩江口特色水產資源保護,聯合縣海洋與漁業局嚴厲打擊使用禁用漁具、在禁漁期非法捕撈行為,系統推進重點灘涂區域凈灘整治,并舉行普法活動,為閩侯特色水產品資源的可持續蓬勃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閩侯縣檢察院深刻認識到流域治理的系統性、整體性,積極打破行政壁壘,牽頭推動跨區域檢察協作。與上游的閩清縣檢察院共同簽署《閩江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協作機制》;攜手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連江縣檢察院構建結對共建機制。 閩侯縣檢察院將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源源不斷地轉化為守護海洋生態環境、服務海洋經濟發展、傳承海洋歷史文脈的強大法治動能。每一步堅實的足跡,都深刻詮釋著新時代檢察機關的使命與擔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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