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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源縣人民法院立足“立審執”一體化思維化解孩子撫養、房產分割分歧—— 持續數月,離婚糾紛落下帷幕! 法槌落下,一紙離婚判決書為一段婚姻畫上了法律句號。然而,“案結”卻難“事了”,生效判決面臨執行困境。近日,羅源縣人民法院立足“立審執”一體化思維,從立案時的審慎考量、審判中的公正裁決,到執行前的主動介入,不僅成功化解了潛在的“執行難”危機,還在解決“法結”的同時化解了“心結”,讓公平正義的答卷更具司法溫度。 2002年,男子姚某與女子周某經人介紹相識相戀,兩年后步入婚姻殿堂,先后育有兩個女兒。這本是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然而,瑣碎的家庭生活讓雙方變得冷漠疏離,婚姻逐漸走向盡頭。2024年11月,姚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判令準予離婚,婚生次女由姚某撫養、周某一次性支付撫養費7.8萬元(長女已成年),夫妻共有的價值8萬元房產歸姚某所有。 庭審中,雙方對離婚達成共識,但對于婚生次女撫養問題和房產分割存在巨大分歧。針對撫養問題,承辦法官依法征求孩子的意愿,并向雙方釋法說理。孩子表示愿意跟隨姚某生活,雙方亦協商同意撫養費為每月1000元,直至孩子成年。針對財產分配問題,雙方同意“一方得房,補償另一方4萬元”的分割方案。但因經濟問題,誰都無法一次性向對方支付補償款。考慮到雙方無法就財產分配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承辦法官從保障未成年子女生活、學習的最優角度考量,最終判決房產歸姚某所有,由其補償周某4萬元。 判決生效后,因周某遲遲拒不搬離,姚某再次撥打承辦法官電話,希望能夠居中調解。與此同時,周某也因姚某未按時支付補償款準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近日,為實現案結事了,經研判分析,羅源法院對該案啟動審判法官執前調解工作的新機制。 承辦法官通過溝通了解到,雙方“癥結”在于彼此缺乏信任。周某經濟拮據,無法承擔租房費用,并且對姚某是否會支付房屋補償款缺乏信任。姚某則擔心籌措資金給周某后,周某仍舊不愿搬離住所。 了解清楚具體“癥結”后,法官開始“對癥下藥”。一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周某闡釋法律規定,告知其按期搬離住所是法律義務,倘若其不配合搬離住所,后續法院會采取騰房等強制執行措施。另一方面,向姚某提議可先將房屋補償款轉入法院專用賬戶,待周某搬離房屋后再行支付。經過法官一次次不厭其煩地釋法說理,最終姚某同意法官的提議,周某也愿意搬離。隨著房屋補償款的順利到賬,這場持續數月的離婚糾紛圓滿畫上句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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