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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潤石刻和彰 守護石鼓春秋 從北宋蔡襄題刻的 “忘歸石”,到如今眾多文人墨客留下的珍貴字跡,鼓山摩崖石刻宛如一座“活的書法博物館”,承載著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然而,隨著鼓山游客數量逐年攀升,石刻保護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作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鼓山不僅擁有“閩山第一”的絕美風光,其留存的一百多處摩崖石刻更是不可多得的文化寶藏。面對保護壓力,晉安法院積極探索創新,以“司法+生態+文化”的三維守護模式,為石刻的“活起來”“傳下去”精心書寫創新答卷。 2025年5月,為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推動《福州市摩崖石刻保護規定》立法精神貫徹落實,晉安法院聯合福州中院,攜手晉安區政府、鼓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等在鼓山旅游景區成立“鼓山摩崖石刻生態司法保護基地”,并簽訂框架性協作機制。 基地構建集府院聯動、專項審理、責任監管、事前預防、全民共享、動態宣教六位一體的司法保護模式,實現“預防-追責-修復-監管”全鏈條治理,為鼓山旅游景區摩崖石刻文化遺產的可持續發展保駕護航。 此外,晉安法院還聯合晉安區婦聯,精心組建“司法保護鼓山旅游景區摩崖石刻巾幗志愿者服務隊”,并向社會發布《鼓山旅游景區摩崖石刻司法保護令》,呼吁全社會一同參與到摩崖石刻保護中,變“石刻”保護為“時刻”保護。 如今,在晉安法院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鼓山摩崖石刻保護正經歷著深刻變革,從過去單純的“事后追責” 逐步轉變為“事前預防”,從“單一保護”向“活態傳承”邁進,從“政府獨奏”發展為“全民合唱”,形成了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和參與的良好保護格局。 “晉安法院將持續做精專業化文章、做深融合文章、做好協同文章,進一步拓展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廣度和深度,為建設美麗晉安貢獻更多的司法智慧和力量,讓天更藍、水更清、山更綠。”晉安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黃勤武表示,晉安法院將繼續立足福建生態優勢,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擔當,持之以恒奮力書寫新時代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壯麗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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