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護自然珍寶 擦亮文化瑰寶 ——三明法院以司法之力筑牢文物保護屏障 近期,“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追索案,被中國傳媒大學法律系主任鄭寧收錄于《文化遺產法案例教材》中的文物保護典型案例編,這不僅是對個案司法價值的肯定,更折射出三明法院在歷史文物保護領域的深耕與創新。 近年來,三明市兩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推動文物司法保護工作機制創新,探索為轄區內古遺址、古文物提供全方位保護的新路徑,全力守護自然珍寶,擦亮文化瑰寶。 以“零容忍”態度嚴懲破壞文物犯罪 2023年3月,沙縣區富口鎮白溪口村的一處山坳里,扛著盜墓工具、背著被盜文物的鄒某維、陳某等三人被民警抓獲——這是繼2022年5月他們在南平市順昌縣盜掘另一處宋代土坑墓后的再次作案。此前,鄒某維和林某群(另案處理)到順昌縣仁壽鎮某山場,用鋤頭、鐵鍬等工具挖掘古墓。二人將盜得物出售后,每人非法獲利2000元。 經福建省考古研究院鑒定,被盜掘墓葬的年代均為宋代,雖未列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但仍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 “古墓葬的保護范圍,不能僅以‘是否已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古墓葬’為界限。”沙縣法院刑庭負責人張愛林解釋,“我國刑法規定,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即構成犯罪,立法本意在于全面保護文化遺產,而非僅保護已登記的名錄內文物。” 最終,沙縣法院判決鄒某維、陳某等三人犯盜掘古墓葬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二年不等,并處罰金。 這起案件是三明法院嚴懲文物犯罪的縮影。2021年以來,三明全市法院共審結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盜竊、損毀文物等刑事案件7件11人。 以“精救濟”守護非遺傳承知識產權 2019年6月,大田縣一起銷售假冒瀘州老窖酒的案件引發關注。被告人章某某明知126瓶瀘州老窖酒為假冒涉案注冊商標的商品,仍然買進賣出,被大田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刑罰。 但保護并未止步于刑事判決。2019年10月,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向三明中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令章某某立即停止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商標不僅是企業的‘名片’,更是非遺技藝的‘活招牌’。”三明中院法官陳翔熙說。原來,案涉的瀘州老窖傳統釀造技藝在2006年就被評為首批“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國內外享有良好聲譽,品牌價值極高。盡管章某某已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其侵權行為對商標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品牌聲譽損害,仍需通過民事賠償彌補。 最終,三明中院綜合考慮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后果、原告商標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以及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判決章某某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4萬元。 “這起案件的意義,在于明確了‘刑事打擊’與‘民事賠償’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而是遞進關系。”陳翔熙表示,司法實踐中,侵犯此類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糾紛,往往以“生產、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形式出現。 三明法院堅持更新司法理念,透過現象看本質,通過支持權利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實現“懲治犯罪”與“救濟權益”的雙重目標,為非遺保護提供更全面的司法支撐。 以“全方位”發力厚植全民保護共識 被譽為“南方周口店”的萬壽巖遺址,是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將我省有人類活動的歷史大幅提前至了舊石器時代中期。 為加大與古自然和古遺產相關的法律知識和環保知識的宣傳力度,三元法院在此設立萬壽巖遺址巡回法庭,并聯合三明中院出臺《關于萬壽巖遺址司法保護十條措施》,提出建立訴訟綠色通道,建立“快立、快審、快結”快速處理機制,為加強文物資源保護利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古遺址、古文物司法保護的業務范圍已不局限于此: 永安法院結合永安市實際情況,制定《關于加強文化與自然遺產司法保護的十條措施》,并在執行興業銀行永安支行申請執行永安市某輕工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一案中,創新引入公證監督,多措并舉強化文物保護,在依法騰空涉案土地廠房的同時兼顧對抗戰文物的保護。該案例被收錄福建法院文化和自然遺產司法保護典型案(事)例; 泰寧法院成立“文化遺產保護法官工作室”,定期、定點、定人在轄區開展巡回審判;對涉文化遺產案件實行刑事、民事、非訴行政執行“三合一”審判模式,促進司法保護效果最大化; 尤溪法院積極探索“生態司法+文化遺跡保護”精準對接鄉村振興,切實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尤溪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資源。 …… 文物保護不是簡單的“修舊如舊”,而是要在法治軌道上實現“活態傳承”。在這條守護之路上,三明法院正以法治為筆,以創新為墨,書寫著新時代文物保護的新篇章。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