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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渠水引沖突 聽證會促和諧 ——古田縣檢察院上門調解化鄰里積怨 近日,古田縣檢察院對一起特殊的故意傷害案件召開上門公開聽證會,案件雙方既是“同引一渠水”的“老鄉鄰”,又是因為這渠水“大打出手”的“新冤家”。通過檢察官調解和上門檢察聽證,這對積怨的鄰里最終握手言和,檢察機關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為這場糾紛畫上圓滿的句號。 2024年6月23日傍晚,古田縣某自然村壩頭水渠邊傳來一陣爭吵聲,70歲的黃某某與74歲的蔡某某在種菜時因菜地用水問題發生爭執、扭打,最終造成黃某某輕微傷、蔡某某肋骨骨折輕傷的結果。案發后,嫌疑人黃某某不認罪,被害人蔡某某亦拒絕接受調解和賠償。承辦檢察官經調查走訪,發現黃某某和蔡某某系同村鄰里,幾十年間關系一直不錯,卻因本次“小案”矛盾產生了心結。案件該如何處理?“一訴了之”?還是促使雙方放下心結、妥善化解矛盾? 為提升辦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綜合考慮老年被告人出行問題與鄉村地區鄰里矛盾化解效果,檢察機關主動將釋法說理搬到案發現場,同時邀請該村群眾參與旁聽。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耐心傾聽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原來,黃某某無法理解自己先被蔡某某毆打受傷卻涉罪,蔡某某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但黃某某卻向公安機關報警,擔心司法機關偏袒黃某某。 針對雙方的心結,承辦檢察官先向黃某某詳細解釋正當防衛和故意傷害的區別,又和蔡某某耐心說明司法機關案件辦理程序,并對雙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終,雙方當事人當場解開心結,均表示相信檢察機關會公正處理并簽訂和解協議、握手言和。 “感謝檢察機關的處理,我和老蔡現在又是好朋友了……”聽證會上黃某某和蔡某某握手言和后激動地說道。 最后,古田縣檢察院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針對鄰里矛盾、家庭糾紛,古田縣檢察院圍繞“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基本價值追求,堅持“調解+聽證”工作機制,用“百姓話”將法、理、情講透,既能說服當事人,又能教育身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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