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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日前,浦城縣檢察院辦理了一起“空屋”盜竊案,該院以盜竊罪對崔某、胡某、黃某等3人提起公訴,縣法院依法判處崔某有期徒刑3年1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判處胡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6000元;判處黃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00元。 經查,崔某、胡某、黃某等3人在2024年4月間相約一起入戶盜竊。3人先是騎車沿途尋找無人居住的房子作為作案目標,在確認房內無人后進屋翻找財物進行盜竊。3人先后進入三處房屋實施盜竊,且均盜得錢財。同月,3人被警方抓獲。 檢察官表示,屋主常年外出的住宅同樣受法律保護,任何企圖通過盜竊獲利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在此類案件中,盜賊往往通過觀察房屋是否有人居住、房屋內是否有活動跡象等方式鎖定目標,再通過撬鎖、翻墻進入房屋內盜取屋內現金、首飾等貴重物品,給屋主帶來巨大損失。根據《刑法》規定,崔某等3人多次入戶實施盜竊,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遂作出如上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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