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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不想還錢,是真沒錢,啥財產也沒有了,想還還不上。”近日,電話那頭,被執行人吳某語氣篤定,可誰能想到,這竟是他精心編織的謊言。在首次還款后便沒了蹤影,也未主動報告任何財產,面對吳某的賴賬,原告多次催款無果,無奈之下向南平建陽法院申請執行,一場跨城追查“隱形財產”的執行行動就此展開。 建陽法院執行干警施達仔細翻閱這起租賃合同執行案件卷宗后,立即啟動“總對總”系統進行查控。當屏幕上跳出吳某在福州的兩套房產信息時,施達的心猛地一沉——吳某竟然對法院隱瞞了重要財產!經核查,其中一套房產已被最高額抵押,處置意義不大,但另一套處于預告登記狀態。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可以對其進行預查封。合議庭迅速商討,決定以此為突破口,并委托房產所在地法院協助調查。 當施達再次聯系吳某,將那套房產地址告知他時,電話那頭先是一陣短暫的沉默,隨后吳某仍堅稱“這套房不是我的”。盡管預告登記未過戶的房產歸屬確認程序復雜,但執行干警絕不退縮,誓要追查到底。 為確認房產信息,執行干警在福州奔波,跑遍三個不動產登記中心。從查閱資料到核對法條,從反復商討到溝通協調,終于確定這套房產滿足強制過戶條件,可進入查封拍賣流程。走出不動產登記中心時,夜幕降臨,晚風驅散了干警們一天的燥熱與疲憊,一切辛苦都有了意義。 第二天,為獲取更多信息,執行干警頂著福州毒辣的太陽,在房產所在小區門口等待。柏油路被曬得發軟,本想在陰涼處稍作休息,卻又陷入蚊子“包圍圈”,身上滿是紅包。但當物業人員出現,干警們立刻迎上去。原來,這套房產已被租賃。 下午,施達和同事找到租戶。出示證件、耐心解釋,租戶大哥十分配合,拿出吳某出租房屋時提供的購房合同及發票照片。合同顯示吳某全款購房,這成為關鍵證據,也證實他具備還款能力。干警還向租戶講解帶租拍賣流程和注意事項,指導其填寫申請書,保障租戶權益。 憑借福州之行獲取的有力證據,建陽法院依法啟動房產查封、拍賣程序。在法律威嚴震懾下,吳某終于明白逃避無用,主動現身法院,一次性還清剩余債務106.6萬余元。案件執結后,干警第一時間聯系租戶,告知其房屋查封將解除,可正常使用。 這起跨城執行案件的圓滿落幕,不僅守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了租戶權益,更給妄圖逃避執行的失信者敲響警鐘,彰顯了法律的公平與威嚴,讓“賴賬者”無處遁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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