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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晉江市公安局舉行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頒發儀式,曾國詩、柳銓坤、姜小清、王元福4人因無償捐獻造血干細胞獲見義勇為表彰。 頒發儀式上,4名捐獻者依次領到了榮譽證書和慰問金。面對這份榮譽,4人均表示,捐獻造血干細胞只是單純想幫助他人,沒想到還能獲評見義勇為,這對他們來說是莫大的鼓勵。 經調查核實,曾國詩、柳銓坤、姜小清、王元福4人的人道善舉使患者獲得重生,他們的行為值得肯定與學習,根據《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三條以及泉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委員會《關于將無償捐獻造血干細胞救人行為納入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范圍的通知(試行)》的規定,4人的行為被確認為見義勇為。 據介紹,泉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委員會于2024年11月27日研究決定將無償捐獻造血干細胞救人行為納入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表揚獎勵、慰問救助等范圍,激勵廣大人民群眾加入造血干細胞無償捐獻行列,讓更多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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