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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經龍巖市新羅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被告人馮某勝、馮某珊等5人因非法經營罪均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8000元。 2024年7月,馮某勝、馮某珊等5人受他人雇傭,在連城縣一個由養鴨場改造的鐵皮房內制造假香煙,主要從事搬運煙絲、選煙、包裝、搬運等工作。兩天后,公安機關查獲該制假窩點,現場查獲散支煙、卷煙紙、煙絲、濾嘴棒等煙草制品。經鑒別,查獲的散支煙為偽劣卷煙,總價值37萬余元。 新羅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馮某勝、馮某珊等5人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證參與生產煙草專賣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遂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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