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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發力 綠滿閩北 ——浦城法院積極構建生態保護“三大防線” 近年來,浦城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創新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機制,在林業保護、礦業治理、糧食安全三大領域精準發力,以司法之力守護浦城的藍天、碧水、凈土,為縣域生態文明建設注入強勁司法動能。 護林:司法利劍守青綠 “法官,我知錯了,愿繳生態賠償金。”不久前,浦城法院在審理一起濫伐林木案時,被告人周某、阮某認罪悔過,自愿繳納生態修復金2.5萬元。 這起案件的快速處置,正是浦城法院守護綠水青山的一個縮影。浦城是中國南方林業重點縣,林地面積407萬畝,森林覆蓋率達76.92%。然而,盜伐濫伐、非法占用林地等違法犯罪行為仍時有發生。 面對這一形勢,浦城法院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重拳出擊嚴厲打擊,三年來審結涉林刑案36件,判處被告人46人,其中10人獲實刑,形成強大震懾。在嚴打犯罪的同時,該院堅持恢復性司法理念,不斷探索受損生態資源司法修復。 為破解“判而不修、修而不復”難題,法院聯合財政、公安、檢察出臺《浦城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推進制度改革,由財政設專戶管理,嚴審使用流程,確保資金專用于生態恢復。 保護森林資源,需懲治犯罪、修復生態,更需源頭預防。如何避免資源再遭“黑手”?浦城法院用行動作答。 今年4月,該院在雙同村設立自然保護地生態司法保護巡回審判點,并聯合林業等部門建立匡山國家公園司法巡回機制,加強巡護、溝通與宣傳。同時,為雙同村、花園村修訂村規民約提供指導,促推鄉土文化與法治文化、生態文明思想融合,強化村民環保意識。 護礦:修復監管雙擎動 近期,浦城法院在審理一起非法采礦案件時,承辦法官嚴格遵循證據裁判規則,貫徹罪刑法定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同時責令其賠償因非法采礦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失87萬元。該案的公正判決有力震懾了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針對礦產資源領域監管漏洞,浦城法院向縣自然資源局發出《關于加強非法采礦治理的司法建議書》,圍繞加強日常監管、強化協作配合、加強源頭治理、建立長效機制等四個方面向其提出建議。通過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共同筑牢礦產資源保護防線。 “為鞏固生態修復成效,我們還建立了判后回訪機制,定期聯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開展實地督查,動態跟蹤生態修復進展。”分管生態工作的副院長姚隆琦說道。 在嚴格司法的同時,浦城法院還注重發揮司法引導作用,組織干警深入礦區開展普法宣傳,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向企業宣講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推動礦業企業向綠色化、集約化發展轉型。 護糧:三稻融合根基穩 “浦城收一收,有米下福州。”俗語道出浦城“福建糧倉”的底氣。 糧食安全,根基在沃土,騰飛靠科技。耕地保護與種業創新是核心,卻也因土地流轉、制種合作易生糾紛。如何破題?浦城法院推動建立浦城縣“稻產業、稻科技、稻文化”司法與行政協同保護工作機制,圍繞“三稻”融合發展,多措并舉優化行政、司法服務,以法治力量守牢耕地紅線,護航糧食安全。 同時,更推出“法律護稻”雙件套,協助相關行政部門組織擬定土地流轉格式合同、水稻制種合作協議范本及風險提示,向種糧大戶、相關制種農戶、合作社進行推廣,防范法律風險。至今,已為全縣30余家合作社、1000余農戶提供法律保障,讓“福建糧倉”根基更穩、底氣更足。 在守護糧食安全的同時,浦城法院主動適應生態保護的司法需要,立足“福建糧倉”實際,積極探索助力生態產品價值多元化實現路徑,力促將轄區生態優勢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經濟優勢。 “要主動把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融入鄉村振興的藍圖里,立足實際、因地制宜。”浦城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鄧琪輝叮囑生態庭,要多走“兩步”。 一步協同聚力:聯合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簽訂《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司法保護框架協議》,構建協同機制,推進調解平臺進鄉村、進企業;一步問計專家:與謝華安院士工作室、龍頭企業共建“生態司法助力價值實現示范基地”,調研糧食安全,提供“訂單式”法律服務,讓糧食安全與鄉村振興同頻。 “今后,我們將持續健全完善生態環境審判工作機制,提升新時代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能力水平,為筑牢浦城縣生態安全屏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鄧琪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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