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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縣人民法院促成一起設備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當事人和解—— 從針鋒相對到握手言和 “朱法官,我們已經按和解協議約定將尾款22萬元打到法院賬戶了,您看一下啊!”近日,接到被執行人何某弟弟的電話后,惠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朱培陽終于長舒了一口氣。這起一度陷入僵局的執行案件,在他細致入微的工作下,終于實現案結事了。 這是一起設備買賣合同糾紛。陳某與何某本是多年生意合作伙伴,雙方曾簽訂合同,陳某以105萬元的價格打包購買何某瀝青站的設備并支付定金25萬元,何某則要保證設備能順利搬遷。然而合同簽訂后,陳某無法順利搬走全部設備,何某亦未能予以解決,雙方產生矛盾。于是,陳某向惠安法院起訴。法院經審理,判決何某返還陳某已支付的貨款及定金,陳某應返還何某已運走的設備3臺。 判決生效后,由于何某未予履行,陳某遂向惠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送達執行文書,并查封何某名下房產1套。案件被移送至財產處置組后,執行法官朱培陽發現陳某與何某互負履行義務,便決定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他們各自的履行情況以及履行意愿。 “我也要對陳某申請強制執行!他得把搬走的設備重新安裝到電線桿上,并確保能夠正常使用?!焙文吃陔娫捴屑拥乇硎尽?/p> 而陳某的代理律師則稱:“陳某愿意配合返還3臺設備,但這些設備當初本身就有問題,也不存在讓陳某將設備重新安裝到電線桿上的道理?!?/p> 為實質化解糾紛,朱培陽決定各個擊破。他分別從法律、情理和成本角度做何某的思想工作,又聯系陳某的代理律師,向其說明雙方互負的義務和反復提起執行對雙方生意經營發展的不利,促成雙方同意由法院主持和解。然而到了約定和解當天,雙方對于何某應當返還的具體金額以及陳某返還設備的方式爭執不下,最終不歡而散。 轉機在幾天后出現。何某及其妻子向法院要求將陳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重申此前的設備安裝要求。交流中,朱培陽察覺到何某妻子在一旁勸阻何某不要沖動行事,意識到何某妻子或許能夠促成雙方和解,遂向她說明前次調解情況及僵持點,引導她與何某理性思考處置方案。 在法院組織的最后一次和解中,何某妻子果然一同前來。何某和陳某提出的返還數額逐漸接近,但仍有5萬元差距。僵持之下,何某妻子率先作出讓步,朱培陽當即抓住時機與陳某代理律師溝通。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何某分期支付82萬元款項,陳某則不用再返還設備。近日,陳某已全額獲得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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