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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當冰毒、海洛因等傳統毒品的危害已廣為人知時,披著“上頭電子煙”“烘焙餅干”等偽裝的新型麻精藥品正悄然蔓延。近日,閩侯法院審結一起販賣毒品案,被告人通過加價轉售含異丙帕酯的“上頭電子煙”牟利,最終受到法律嚴懲。 據悉,2024年9月3日晚,曾某以1000元向上家(另案處理)購買兩個含有違禁毒品成分的電子煙彈。次日凌晨,上家要求曾某先將煙彈出賣給其他客戶,并向曾某支付報酬人民幣100元。曾某將兩個煙彈放置于上家指定位置后,收到毒資及報酬共計人民幣1100元。買家取得兩個煙彈后被公安機關查獲。經鑒定,上述兩個涉案煙彈中均檢出異丙帕酯成分。2025年1月,閩侯縣檢察院以曾某犯販賣毒品罪向閩侯法院提起公訴。 閩侯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違反國家禁毒法規,伙同他人販賣毒品異丙帕酯7.4克,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綜合考慮本案案情及被告人坦白、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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