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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漳浦縣綜治中心的調解室里,一場工傷損害賠償糾紛終于得以化解。 工程承包商陳某掏出計算器核對最后一筆款項,受傷工人王某則在調解協議上按下紅手印。當兩人在調解員的見證下握手言和時,這場因工傷引發的矛盾,終于在調解員30小時的努力下,從劍拔弩張走向了和解。 2024年3月,王某在陳某承包的漳浦縣某供水工程施工時,不慎墜入7米深的水池。經診斷,這場意外造成他八級傷殘,前期9.6萬元的治療費用已由陳某全額支付。 然而,當涉及后續醫療、誤工等傷殘補助費用時,雙方的訴求出現巨大分歧。王某基于自身傷情與損失,提出16萬元的賠償金額;陳某則認為該數額超出預期,難以接受。盡管雙方多次展開協商,但始終未能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僵持局面持續數月。 今年6月25日,王某與陳某帶著各自的訴求,走進漳浦縣綜治中心,尋求解決辦法。 “當時雙方一見面就像點了火藥桶,話沒說兩句就開始爭執。”全程參與調解的漳浦縣司法局人民調解中心專職調解員李明山回憶。初步調解中,王某的兒子反復強調父親今后無法再干重體力活,陳某則解釋工程尚未回本,實在拿不出那么多錢。原本計劃上午完成的初步調解,一直持續到傍晚6點仍無進展,首次調解失敗。 6月26日一早,陳某致電李明山,語氣焦急:“16萬元對我來說就是天文數字,砸鍋賣鐵也湊不出!”原來,陳某的工程尚未完工,資金本就緊張,突如其來的賠償要求讓他瀕臨絕境。 考慮到雙方矛盾可能升級,漳浦縣綜治中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雙方26日上午9時到中心再次協商。這一次,李明山改變了策略——采用“背靠背”調解法,分頭與雙方溝通。 李明山翻開相關的法律條文,向王某父子逐條解釋:“您的八級傷殘,按標準確實該賠這些項目,但咱們得考慮實際執行難度。”見兩人情緒緩和,他又話鋒一轉:“工程結束后陳某就會離開漳浦,再起訴的話,不僅流程繁瑣,還要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咱們也確實要根據實際情況對賠償進行一些調整。” 對陳某,李明山則換了副語氣:“老陳,我知道您不容易,可人家工人現在干不了重活,往后日子咋過?咱們是不是應該給出讓對方相對滿意的賠償?” 從上午9點到晚上11點,這場“馬拉松式”談判持續了14個小時。當李明山再次把雙方叫到一起時,原本劍拔弩張的氣氛已緩和不少。“老陳,您看這樣行不?我們把賠償金額降到10.5萬元,您今天先簽個意向,剩下的明天再細談。”李明山的提議讓兩人都松了口氣,雙方約定次日早上簽訂調解協議。 6月27日上午8點,雙方準時出現在調解室。可剛坐下一會兒,雙方又開始新一輪的爭執。 王某紅著眼眶說:“我這輩子就靠力氣吃飯,以后估計都難以再做體力活了……”陳某則搓著手嘆氣:“我承包工程還沒賺到錢,這一賠,連本錢都要搭進去了!”兩人聲音越說越高,眼看氣氛又要失控,李明山果斷把陳某單獨請進旁邊的小會議室。 “要是今天談崩了,人家家屬明天就會帶著鋪蓋卷來工地,工人看您這樣,工程進度能不耽誤?”李明山嚴肅地對陳某說道,“再說你干了這么多年工程,難道不知道口碑多重要?要是傳出去你欺負受傷工人,以后誰還敢跟你合作?” 李明山這一番推心置腹的話,終于卸下了陳某的心防,同意王某提出的訴求,承諾一次性支付包含傷殘補助在內的10.12萬元補償款。 次日上午,王某父子將一面寫有“初心不忘有擔當 忠心為民譜華章”的錦旗送到漳浦縣綜治中心。“我天天盼著能解決這事,多虧了你們,幫我們解決了難處。”王某緊握著李明山的手,感激地說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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