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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面對利益誘惑,一念之差未守住底線,淪為幫兇最終獲刑。近日,經仙游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楊某因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楊某在仙游從事木工多年,手藝得到行業認可,其在仙游縣某鎮租了一個場地作為加工場。2023年6月,方某(已判決)聽說楊某加工手藝好,便聯系楊某幫助其加工犀牛角制品。楊某明知犀牛角為國家明令禁止交易的珍貴野生動物制品,卻仍心存僥幸,被對方承諾的“高額加工費”誘惑,將犀牛角加工為碗、杯、珠餅等制品,并收取加工費4400元。經鑒定,楊某加工的犀牛角制品屬于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的奇蹄目(犀科)犀科動物的角,系犀牛角,凈重共計0.271kg,核定價值共計67750元。最終,楊某因非法加工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被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野生動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它們對于維護生態平衡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我國對于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保護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任何非法獵捕、殺害、交易、加工相關制品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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