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良修車”視頻惹官司 ——福清法院調解一起網絡名譽權之爭案 因對商家的服務不滿意,客戶在網絡視頻平臺上發布視頻,呼吁網友不要到該商家消費,并對商家服務進行惡意評價,這種為泄私憤惡意評價商家服務的行為可能已經侵犯了其名譽權。日前,福清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汽車維修糾紛演變為網絡名譽權之爭的案件。 何某與陳某系朋友關系。2023年年底,出于對陳某的信任,何某到陳某經營的某轎車維修店更換其轎車的發動機。2024年1月25日,何某的車輛完成更換發動機的項目并出廠,隨后何某分別于2024年2月28日與2024年6月25到維修店更換發動機機油。 2024年11月14日,何某告知陳某其發動機出現拉缸現象,要求陳某為其提供修理服務,陳某讓其不要私自拆解發動機,待其出差回來確認發動機拉缸原因后再行協商,但何某對陳某的建議不予理會并私自拆解發動機。而后,何某開始陸續通過網絡視頻平臺發布多篇“無良修車拒絕售后,真的技術不夠,扯皮來湊,別去店太黑”等文字及維修店店面照片、車輛照片的圖文視頻。 何某發布的這些視頻被許多人收藏、轉發,對陳某的轎車維修店在社會公眾中的聲譽造成負面評價,維修店的營業額也因此連續下滑。不堪其擾的陳某認為何某已侵犯了維修店的名譽權,為此訴至福清法院,要求何某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公開發布道歉聲明,并賠償經濟損失。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詳細了解案情,考慮到雙方系朋友關系,且案件事實較為清晰,認為具備調解基礎。承辦法官通過“背對背”溝通方式,一方面指出何某的行為已違反民法典中關于名譽權保護的規定,其發表的文字內容可能引發他人對某汽車維修店的誤解,其言論已經超出評價的合理限度;另一方面緩解陳某的情緒,耐心勸導陳某理解何某作為消費者因擔心問題無法得到解決而產生的焦慮心情,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 經過多次調解,陳某與何某達成和解協議,何某立即刪除其在網絡視頻平臺上發布的侵犯某轎車維修店名譽權的相關視頻、評論等內容,并同步在網絡視頻平臺以視頻方式向陳某發布賠禮道歉聲明。至此,這起因汽車維修糾紛引發的“名譽權保衛戰”畫上了圓滿句號。 法官提醒: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互聯網平臺不是“情緒垃圾桶”,發表內容時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譽權。消費者對經營者的服務有作出評價的權利,但評價必須如實、全面、客觀,切不可為發泄情緒、博人眼球而觸碰公序良俗的底線,甚至逾越法律的紅線,否則須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